成绩勘误注意事项:
1.申请由教学管理人员更正成绩的,请附学院盖章的成绩记载佐证材料复印件。
2.申请由任课老师自己重新提交更正成绩的,请附学院盖章的重新提交前已提交的成绩登记表。
3.本表一式二份,开课学院、教务处各一份